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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7岁男生被人冒充警察施暴”案涉案三人被公诉,伤者拒绝刑事谅解

石伟

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

9月7日,曾引发社会关注的“运城17岁男生被同学冒充警察骗出家门二次施暴”事件,迎来处理进展。公诉机关已于8月27日对涉案3人提起公诉,以寻衅滋事罪对三人分别建议量刑14个月、9个月和8个月(可适用缓刑)。

男生小雷的父亲赵先生告诉记者,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后,施暴者家属赔偿了被摔坏的手机,支付了3200元治疗费,赔偿了3200元现金。“这两天提出赔偿,希望我出具刑事谅解,我拒绝了,希望依法判处。”

案发现场(赵先生供图)

17岁男生家门口遭发小殴打

施暴者不满男生报警冒充警察二次施暴

据赵先生介绍,小雷幼年丧母,他本人前几年受伤后落下了残疾,小雷在接连打击下出现心理疾病。被殴打事件发生后,小雷一直辗转各地接受心理治疗。

今年5月7日晚,赵先生回家看到小雷的发小、同在一所高中体育特长班就读的王某辰,在家里与小雷聊天。不久之后,赵先生听到电梯间传来打架声音,出门看到小雷躺在地上,满脸是血。

次日,赵先生带着小雷报警。当天,小雷的微信接到陌生人添加好友,对方对小雷及其去世的母亲进行了多次辱骂。

殴打事件发生的第三天,赵先生外出后回家,发现小雷再次被人殴打。询问得知,王某辰邀人冒充警察诱骗小雷前往派出所补充证件,小雷走出家门后,在小区被王某辰殴打、逼迫下跪,现场有另一人全程拍摄视频。

配合警方调查期间,因小雷只认识王某辰,只指认了王某辰。王某辰供述了张某冒充警察的行为,但未供认拍摄视频者安某涛。王某辰与张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2天和7天,高考前夕陆续获释。

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,视频拍摄者安某涛随后到案,王某辰的母亲也被曝光是另一辖区的警务人员。

3名施暴者因寻衅滋事被公诉

伤者家属称拒绝谅解并提起民事索赔

8月27日,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《起诉书》载明:5月7日晚,王某辰因感情纠纷在小雷家电梯口与小雷肢体冲突,导致小雷小臂擦伤;5月8日,王某辰教唆安某涛添加小雷微信,并对小雷及其已经去世的母亲进行侮辱;5月9日,王某辰对小雷报警行为不满,指使张某冒充派出所民警将小雷骗下楼,并伙同安某涛到小雷家楼下,由王某辰对小雷实施殴打,由安某涛拍摄视频;准备离开时,王某辰再次返回电梯厅让小雷下跪、喊爹。期间,安某涛在一旁用手机拍摄。

事后,小雷被认定为轻伤二级,王某辰家属赔偿了小雷手机费用、医疗费用及部分损失。

盐湖区检察院认为,王某辰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,有赔偿损失、投案自首、认罪认罚情节,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;张某系从犯,认罪认罚,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;安某涛犯罪时未成年,系从犯,认罪认罚,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可以使用缓刑。

赵先生介绍,事件发生后,王某辰的家属前往医院探望,赔偿了被损害的手机,垫付了3200元治疗费,赔偿了3200元现金。

“案件移交法院前,家属托人转达赔偿意向,希望我们出具刑事谅解书。”赵先生称,他和小雷拒绝庭外赔偿,也拒绝出具谅解书,目前正按法院要求,准备提交民事索赔诉状,希望法院依法判决。